1. 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教学、科研任务,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馆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 负责学校图书资料建设和管理。编制图书资料经费预算;协助有关部门招标采购本馆图书资料;完成新购图书资料的验收、入藏;统筹协调全校的图书资料;指导和协调各学院、处室资料室工作;管理全校图书财产账目;负责学校图书情报委员会日常工作。
3. 负责提供各种形式的文献信息服务,包括图书借阅、信息检索、参考咨询、文献传递、查收查引、科技查新、学科服务等服务。
4. 负责读者信息素养教育,做好信息资源宣传推介,开展新生入馆教育培训,举办信息素养教育培训讲座,培养读者信息意识和利用技能,提高图书资料利用效率。
5. 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各类阅读推广活动,培养读者良好的阅读素养,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校园文化氛围,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好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6. 负责图书馆对外交流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及本市的各类图书馆联盟、学会的协作工作;积极开展馆际协作,进行各种业务交流;接收校内外团体、个人的图书资料捐赠。
7.负责图书馆各类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申报和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促进图书馆基础条件和服务条件的改进,构建和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8. 负责图书馆业务和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探索和研究,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设备、理念在图书馆的运用。
9. 负责图书馆馆员队伍建设与管理。配合学校引进图书馆相关专业人才;组织开展馆员教育、培训、考核、聘任、晋级等工作;组织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馆现代技术应用的研究和学习,参加行业学术及业务交流活动。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图书馆专业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