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登录“学习通”APP后,点击屏幕正上方“” 选择“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即可进入“阅读学分”栏。取得阅读学分必需经历学分获取、学分申请、学分认定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学分获取方式
学分获取方式有三种:阅读、参加阅读推广活动、参加图书馆实践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一)阅读类学分获取
1.完成线上阅读任务。点击“学分任务”栏,“进入阅读”后点击“立即报名”,参加线上阅读积分活动,每阅读1分钟可获得10积分,累积达2000积分,可获0.5学分。
2.完成纸质书借阅任务。借阅纸质图书达到或超过有效借阅量40本,且借阅时间达到15天及以上,可获得0.5学分。
(二)活动类学分获取
1. 通过“活动市场”,参加图书馆组织的数字资源讲座、入馆教育及其他线上活动,根据活动要求进行报名、签到、签退、打卡。每参加一项活动可获得0.1学分,累计不超过0.5学分。
2.参加“一校一书”等由图书馆主办的校级阅读推广活动并提交相应活动作品。每参加一项活动可获得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3.参加由图书馆主办的其他线下阅读推广活动并提交相应活动作品。每参加一项活动可获得0.1学分,累计不超过0.5学分。
4.参加图书馆主办的各项竞赛类、评选类阅读推广活动并获奖(有证书),馆级奖励可获得0.5学分;校级奖励可获得1学分;省级奖励可获得2学分。湖南省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的奖励等同校级奖励。
(三)实践类学分获取
1.加入“图书馆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相应工作量,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年可获得0.5学分,累计不超过0.5学分。
2.参加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每人每次可获得0.1学分,累计不超过0.5学分。
二、学分申请
阅读学分申请以年度为单位,每年12月30日前提交本年度学分审核佐证材料,如不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如下:
1.上传参加线下活动及实践项目相关材料。点击“实践项目”栏,选择相应“项目名称”,上传参加活动的图片或提交的作品等佐证材料,参加多个项目的学生选择“+”增加。按表上“学分设置”填写 “申请学分”总数,提交审核。
2.通过“填写记录”查看审核情况,在“待处理”期间,可进入该条记录通过“撤回审批”“重新发起”对实践项目进行修改。
3.学分查看。点击“学分任务”,可动态查看线上阅读和纸质图书借阅积分情况,活动类及实践类学分以后台审核结果为准。
三、学分认定
申请学分认定时间为每年3月1日-15日,在校期间,每人只可提交一次学分认定申请,一经审核通过,无法更改。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学分认定”,核对个人信息,填写“阅读学分申请分值”,按要求分别上传“学分任务”和“实践项目”已审核学分截图(点击“填写记录”即可查看),提交申请。
2.通过“填写记录”查看审核结果,在“待处理”期间,可以通过“撤回审批”“重新发起”对“学分认定”栏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再提交。
3.“学分认定”的“填写记录”中为“已通过”,则可进入该记录,有需要的可以在右上角菜单中选择“下载打印文件”,获取学分认定证书。
4.图书馆每年3月中下旬开展学分认定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图书馆将把通过阅读学分认定审核的名单统一报教务处认定备案,认定后将下发到相关学院,计入该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