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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
2012-12-27 00:00 admin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将《衡阳师范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切实遵照执行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评办法》
2.《学习型党组织考评细则》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学习型 党组织 建设考评办法 通知
抄送:院领导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28印发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五创四评”活动的通知》精神,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特制定《衡阳师范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工作实绩为考评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考评程序、办法和标准,公开考评时间、内容、标准和程序,公布考评结果。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评采取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全面客观考评各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
3. 常规与创新相结合原则。考评既检查各单位常规性工作开展情况,也看各单位工作开拓创新力度。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各级党组织在学习方法、学习载体、学习平台等方面不断创新,构建符合自身实际、特色鲜明的学习体系。
4.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原则。考评既看工作亮点,也看工作基础和工作整体;既看工作成绩,也看创建工作的努力程度和进步幅度。
5.动态化管理原则。坚持标准,控制总量,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采取“一年一申报、一年一验收、一年一命名”的管理办法。
二、考评对象
学习型党组织的考评对象为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考评内容
考评围绕学习理念的先进性、学习主体的自觉性、学习内容的科学性、学习方法的创新性、学习机制的长效性等方面进行,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 80分以上为良好, 90分以上为优秀。
对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或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加分。其中,在省、省教育工委(市)举办的系列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加1——5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经验被总结推广或创新成果受到表彰的,加1——5分;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每篇加1——5分;调研报告被学院决策所采纳,每篇加1——5分;组织或个人获得省、省教育工委(市)表彰和奖励的,加1——5分。同类加分不重复计算,具体考核内容详见《考评细则》。
四、考评步骤
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分为自评自查、考评检查、结果评定三个阶段。
1.自评自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对照《考评细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和总结,形成书面自评材料,与考核评分表一并上报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评检查。考评检查主要分三个环节: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的申报,确定初选名单;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依据《考评细则》,对初选名单的单位、个人,通过采取听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进行考评打分,并组织群众进行民主测评;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评定,确定建议名单,上报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
3、结果评定。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最终评定考核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1.每年学院召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表彰大会,对考核为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干部使用和党员评优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不合格的党组织、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上报院党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2:
衡阳师范学院学习型党组织考评细则

考评
指标
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
目标体系
(10分)
学习理念
立足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创新学习、团队学习理念;开展“研究式学习”、“开放式学习”、“体验式学习”;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集体学习坚持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营造民主开放学风。
5分
目标任务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目标和任务明确,学习计划目标明确,创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学习与解决本单位科学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每年学习计划中明确提出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5分
学习体系
(30分)
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研究高等教育理论,掌握现代高等教育管理知识,提高依法治校能力;教师学习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服务人员学习掌握岗位技能,提高服务师生作水平;学生党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
5分
团队学习
二级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8次、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分党校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学习氛围良好。
5分
个人学习
个人学习做到有学习计划、有阅读书目、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
5分
学习活动
运用各种学习载体和平台,学习活动常态化;经常性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包括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读书征文比赛、业务技能竞赛等);积极开展教职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学习共建活动;发挥网络、报刊杂志、宣传专栏作用,抓好学习经验交流和先进典型宣传,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
5分
学习载体
以党团活动日、教职工理论政策学习、业务学习日为载体,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开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学习空间,建设党员电子学习平台;健全主题教育制度,围绕重大节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活动;等等。
5分
学习实践
深化志愿者活动;大力开展校内学习实践基地和校外学习实践基地的创建,在服务师生、服务地方、服务社会中,深化学习,推动学习与实践的结合,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双创建带动体验式学习、结对式学习;校内外学习实践基地不少于2个,学习实践基地活动常态化。
5分
保障体系
(30分)
组织保障
成立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领导班子齐抓共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党组织议事日程、党建工作任务、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年初有工作安排,年底进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员性的学习动员大会或学习推进会;每季度领导班子至少召开1次研究部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每年组织召开2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题经验交流会。
10分
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为师生做1次辅导报告;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进行1——2次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2篇;组织协调服务好党支部开展创建工作,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
5分
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计划总结制度、考勤登记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学习交流制度、学习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学习制度;建立党员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5分
机制保障
落实述学、评学、考学、督学制度,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与考核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和创先争优活动挂钩;年度干部考核,汇报个人学习情况,进行述学;采取理论测试、体会交流工作总结等形式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学;组织开展学习系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等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实践评比活动,以比促学、以评促学;各级党组织间学习工作交流常态化;做好对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的宣传报道工作。
10分
效果体系
(15分)
群众满意
以学习力提升党组织服务师生、服务党员能力,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党员、党员群众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无记名测评情况满意率达到85%以上。
5分
工作成效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对本部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所突破。每年有针对性地解决单位改革发展中存在的1至2个突出问题。
5分
素质提高
党员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职员工党员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水平明显增强;学生党员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面发展;涌现出一批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团支部、学习型先进个人。
5分
特色与创新
15分
特色创新
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中,学习方式方法、载体学习等上有创新,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有创新,有明显的特色,成绩突出。
5分
推广借鉴
学习活动成果具有借鉴价值,在全院可以宣传推广,提高全院的整体创建水平。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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