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阅读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补充规定》(2022年第77期)教学工作通报精神,现就阅读学分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校全日制大四年级本科学生
二、学分获取
见附件:阅读学分申请认定操作指南
三、学分认定及审核
1.申请认定时间。申请阅读学分认定时间为3月1日-15日,在校期间,每人只可提交一次学分认定申请,一经审核通过,无法更改,3月15日以后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将在次年进行审核。
2.审核时间。阅读学分认定审核时间为3月中下旬,审核未完成前,“学分认定”的“填写记录”中为“待处理”,学生可按操作指南进行修改;若“学分认定”的“填写记录”中为“已通过”,即可获得学分认定证书,且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3.认定结果处理。图书馆将把通过阅读学分认定审核的名单统一报教务处认定备案,认定后将下发到相关学院,计入该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
附件:阅读学分申请认定操作指南。
教务处 图书与档案馆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