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学校部署要求,图书馆继续闭馆。闭馆期间,图书馆已调整图书借还相关政策,确保师生开学后顺利借还图书。具体内容如下: 1. 闭馆期间(1月8日至新学期正常开放日)到期的图书,借书期限顺延至正常开学后第二周,读者在开学后两周内归还则不计超期,不产生超期滞纳金。 2. 1月8日前到期的图书,减免闭馆期间产生的超期滞纳金。 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