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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2012-04-06 00:00 admin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基层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定级范围
全院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和所有党支部。
二、分类定级标准
按照中组部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党总支(直属支部)和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重点考察“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实施中,可结合党总支(直属支部)和党支部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分解(详细分类定级评分标准见附表1—3)。
三、分类定级方式
1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定级。学院党委对党总支(直属支部)量化定级,党总支对所属支部量化定级。
2.采用“四级两评”的方式定级。“四级”即按分类定级标准将基层党组织分为“先进”(90分以上)、“较好”(75-89分)、“一般”(60-74分)、“后进”(60分以下)四个等级。“两评”包括上级党组织考评和基层组织自评,上级党组织考评占60%、基层组织自评占40%。
3.本次定为“先进”的基层组织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同级党组织总数的20%。
四、具体安排
1.3月29日—4月4日: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展自查自评,组织党员群众测评,并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定级考评。
2.4月5日:党总支(直属支部)向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报送的具体材料包括:所属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分类定级分析报告、分类定级具体做法、2—3个被评为“先进”或者“后进”的党支部典型情况。
3.4月5日—6日:党委考评组考评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4.4月7日:党委审定考评结果。
5.4月8日:公布分类定级结果并上报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加强指导,制订实施方案,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操作程序,对照分类标准,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本次分类定级后,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整改,不断总结分类定级、晋位升级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整顿提高“后进”类党组织的工作机制。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推介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努力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建立工作台账。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建立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台账,如实记录分类定级情况,要深入查找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特别是要更多地调查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本部门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3.规范上报材料。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负责对本部门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并形成汇报材料。汇报材料不拘泥于形式,要详实鲜活,剖析问题要切中要害,整改措施要具体实际。按要求逐级及时上报材料。
联系电话和传真:0734-8484924,电子邮箱:hysyzzb@163.com
附件:1.党总支(直属支部)分类定级评分标准及自评得分表
2.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标准及自评得分表
3.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标准及自评得分表
4.党总支(直属支部)、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5.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
6.党支部整改汇总表
7.党总支(直属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
8.党总支(直属支部)整改汇总表
9.党总支(直属支部)分类定级考评工作进程安排表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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